《玫瑰之战》44岁黄晓明“演自己” 说明他的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吧
《玫瑰之战》中,黄晓明35岁,律所老板,年薪1800万,住300平方大平层1200万,开150万的奥迪。
在剧中,黄晓明不仅是男一号,还是律所的大BOSS,大BOSS总有些奇怪的爱好,所以他一出场就盘着一个棒球。
盘核桃的大爷经常见,盘手串的大佬也很多,但是盘棒球的,晓明只此一家。
我想问问编剧,你在国内见过几个人对棒球痴迷到开会也要拿着?
如果不是黄晓明自报家门说自己喜欢棒球,我一直以为他拿着的是个网球。
黄晓明在公司早会上,一边把玩棒球,一边听下属的回报。他和全体员工一起站着开会。
米剧里就是这么演的,因为米国人真的很喜欢站着开会。
但是,请问编剧,国内你见过多少公司是站着开会的?
在剧中,黄晓明接了一个保险理赔的官司,他一定要打这个官司,原因是国内还没有这样的判例。
他想开这个先河,他想给法史上增加一个判例,以后就都可照此办理。
但是这是英美法系的思路,也就是判例法的思路,而我们是大陆法系,完全不是一个路数。
黄晓明作为一个国内律所的高级合伙人,为什么连国内法律的基本逻辑都没搞清?
黄晓明遇到了自己的初恋,是冬梅姐饰演的。冬梅姐红唇大波浪,一举手一投足都在散发着魅力。
不过,冬梅姐肯定不了解风情和风骚的区别,演得过猛过油,感觉她拿错了黄晓明霸道总裁的剧本。
冬梅姐就在黄晓明的办公室,丝毫不顾忌门是开的、墙壁是透明的,就开始硬上弓,强吻黄晓明。
这种女性角色,这种奔放作为,在米剧中很常见,可在国产剧中过了吧?国内已经这么开放了,不考虑点影响?
更令人惊讶的是黄晓明和俞飞鸿之间的对话,一个说“我不懂婚姻”,一个接“那是个神秘的制度”;
一个问“你是在向我求婚吗?”一个答“我一直在远处凝望你”。
这些台词和原版一模一样,我说怎么听着怪怪的,还什么“神秘的制度”,简直莫名其妙。
编剧就连“还没雨过天晴”这种简单的台词也抄,这编剧是多么摆烂?
不说了,我要去当编剧了,我感觉编剧的门槛我是够得着的。
《玫瑰之战》中,黄晓明亲了师哥的老婆,10分钟后竟然去求师哥帮忙,追讨400000补偿款。
在剧中,黄晓明已经45岁了,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,但他输了官司后,哭得像个10岁的孩子。
袁泉不住地安慰他,然后两人就吻到了一起。之后,两人感到尴尬,袁泉急忙驱车回家。
没想到黄晓明不打招呼,直接就追到家里了。
袁泉看到黄晓明追到家门,特别惊慌。可黄晓明说了一句:“我不是来找你的,我是来找宋嘉辰的。”
然后一口一个师哥,叫得很亲热,想让师哥帮忙调解自己打输的案子,为自己的当事人追回该赔付的40万。
没错,师哥宋嘉辰就是剧中袁泉的老公。
大家就说,晓明的脸皮厚不厚吧?先亲了人家老婆,余味犹存,就去求人家帮忙,把人家当傻子使吧?
@行看云起时 :
在剧中,袁泉、黄晓明、宋嘉辰的之间的关系有3个槽点。
1、袁泉和宋嘉辰已经离婚,但是两人仍然住在一起,甚至住在同一个房间,还不对外公布两人已经离婚。
理由是:宋嘉辰特别要面子,不想让宋嘉辰在外面丢脸。
如果袁泉这么在乎宋嘉辰的话,连面子都要顾及到,那两人还离个什么婚呢?
宋嘉辰连轨都出了,监狱也蹲了,面子早就不剩了,还怕什么离婚丢面子?
2、黄晓明知道两人已经离婚,所以他并不算是真正的第三者。
但是,黄晓明也知道宋嘉辰还在追前妻,不愿意接受离婚的事实。
这说明,黄晓明和宋嘉辰是竞争关系。
所以,晓明你不能一边享受爱情的甜蜜,一边让一个蒙在鼓里的竞争者去帮你?这没问题吗?
反正我是宋嘉辰的话,我要知道这个情况肯定要揍黄晓明一顿。
3、黄晓明和袁泉在办公室接吻的事情被同事看到,告到了律所一把手俞飞鸿那里。
俞飞鸿谴责黄晓明是第三者,在律所大搞婚外恋,不道德。
而晓明一句都不为自己辩解,也不说袁泉其实是单身状态。他说的是:如果有必要的话,自己会离开律所,袁泉要留下。
中年人的爱情这么天真,不考虑后果?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,为了一个莫须有的“罪名”就放弃?
晓明才为了40万痛哭流涕,好像天塌了一样,说明他的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吧?
后面就愿意放弃自己经营的一切?太假了吧!大家怎么看?欢迎留言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