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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被解雇 只可怜张某成了其中的牺牲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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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品牌总监月薪5万,入职3天就被解雇,愤怒起诉,双方都不服,一直上诉到最高院,最终才一锤定音!

  张某于2020年5月18日入职北京某公司任职品牌总监,固定工资为税前5万元,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,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。

  可是入职三天后,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,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。

  张某认为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劳动法的,便起诉公司,进行仲裁,并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。

  经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:1、公司继续聘用张某,完成3年的劳动合同关系;2、支付张某入职当月的实际工资22988.51元。

  公司不服裁决,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。

  事件又有了反转的变化,结果却偏向了公司。最终一审判决:公司支付张某3天工资9195.4元,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但张某仍可以提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。

  可是张某并不服,继续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可二审判决却是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张某却是不到黄河心不死,仍然不服,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再审。

  最高院认为双方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,维持原判,驳回了张某的再审申请,才一锤定音,没有继续闹下去。

  @职场藏经阁 张某的解雇案例,并非个案,看似有点闹剧,但却是所有职场人值得借鉴的案例。在职场中比比皆是被违反劳动法解雇的员工,他们不懂法,无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  当你还在试用期阶段就被辞退了,应该怎么办呢?

  在劳动法里对试用期的员工有明确的规定,《劳动法》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  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  (二)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;

  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

  (四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  员工在试用期阶段被辞退,必须要有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与证明,可不是随口一说这么简单。如果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据,可能就属于违法了。

  在劳动合同法里,也有规定: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。

  当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,该怎么办呢?劳动法也有规定:

  第三十一条: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。

  第三十二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
  (一)在试用期内的;

  (二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
  (三)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

  在职场上,当遭受到无故辞退的时候,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,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。只有劳动法普及得越广,劳动者与雇主双方才能更加和谐的合作、才能取得共赢。

  男子月薪5万入职3天遭解雇,HR费尽心思挖人到底为哪般?

  2020年5月,张某入职了北京的一家公司担任品牌总监,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,月薪为5万元。

  这本是一个高薪的好工作,然而张某入职适用3天后却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。

  据悉张某其实是被HR挖过去的,按说这样的人才一定是对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,才决定用更丰厚的报酬将其引入自己的公司,这种才3天就将其辞退的行为着实让人费解。

  有网友说其中不排除张某是被两家公司的HR联手搞了,这种整人的操作也有网友进行过爆料,被整的人真的很惨。

  也有网友说5万的工资肯定是想找一个来了就能上手就能做得非常好的人,3天肯定能看出来行不行,3天都在摸鱼,那还留着干嘛?高手一天就能看出来了,这是5万工资,不是5000!

  同时也有懂法的网友进行了网络科普,按照合同规定,试用期员工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,企业应先行调整岗位或培训,后仍不胜任的,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解除与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,亦需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。将“胜任工作与否”作为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做法是错误的,它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相悖,剥夺了员工享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权利。

  张某不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提出仲裁,劳动仲裁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,且公司支付其5月份的工资。

  公司不服判决再次向法院进行祈求,二次审理后法院认为双方在短时间内产生了较大的矛盾,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,不支持张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。

  同时因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所以张某可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另行主张权利,后续张某不服上述判决再次向北京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却被驳回。

  这一连串的操作让人看得眼花缭乱,张某是从原公司主动辞职进入另一家公司的,现在他既没有了现在的工作,也失去了原来的工作。

  这么一看张某可能就是被套路了,老东家省下了一笔裁员费,新东家从中也许有所获利,只可怜张某成了其中的牺牲品。

  在试用期内3天被解雇其实也算正常,有很多都是在试用期3天内离开公司的,可是没有这种给5万月薪的岗位招人会那么随便吗?这其中显然是有猫腻的。

  不管怎么说,试用期三天的工资是一定要给的,就是不知道张某有没有拿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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